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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4-06-09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7月31日;

(2)须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

(3)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

(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英语(或俄、日语等,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2)兽医基础课(全国统一命题);

(3)兽医专业课(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兽医基础课考试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集中阅卷。考试范围分为五个部分: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的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兽医基础课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主编:陆承平,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联系电话:010-62818525 联系人:司建新)。

英语(或俄、日语等)、兽医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和阅卷。

 

三、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

兽医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联合)考试,考试时间定于10月26日上午8:30—11:30。英语(或俄、日语等)和兽医专业课考试时间各单位自己确定。

 

四、考试地点

各有关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五、其他事宜

请各有关招生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准备相关招生、报名工作,于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报名,并将报名数据库于9月20日前上报秘书处(vdm@njau.edu.cn)。

对考试的相关内容各有关单位可向秘书处咨询。

电话025-84396035,843965335。

 

                            全国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6月9日

 

   会议报名窗口

   (暂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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