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适应国家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分类管理的要求,面向动物诊疗机构、动物养殖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与营销企业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兽医行政管理、海关、兽医社会组织和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部门,培养从事动物诊疗、动物疫病检疫、公共卫生、技术监督、技术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水平人才。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应符合兽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具有兽医学相关的学历、学位。
(二)培养要求
1. 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兽医现代化服务。
2. 全面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能够熟练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口语能力和一定的书面交流能力。熟悉我国兽医事业的现状,了解国际兽医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3. 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独立担负兽医科技服务、技术监督、管理与开发、兽医临床等工作,能独立制定相关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培养方向
涉及的核心方向为动物疾病诊疗、动物疫病防控与检疫、动物源食品安全、兽医公共卫生和兽药创制等。也涉及人兽共患病、比较医学、实验动物、中兽医、兽医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环境安全等。
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所在区域特点与需求,自设方向。所设方向至少应包括3个核心方向和1个特色方向。
三、招生对象
须为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且硕士专业为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水生动物医学)。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一)基本学制
一般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
(二)培养方式
采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成立指导小组,由导师及非教学部门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五、培养与管理
培养过程由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研究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六、课程设置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注重体现整体性、应用性和综合性,拓宽知识范围、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分必修课、选修课、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兽医实践四大类。必修课程应独立开设,可参照《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以保证专业学位的特点。
(一)公共课(2门4学分)
1.政治理论课(2学分)
2.外国语(2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至少2门,4学分)
建议开设兽医生物技术进展、兽医免疫学进展等。
(三)专业课(至少3门,6学分)
建议根据兽医职业需求,开设兽医学进展、兽医临床诊疗新技术、兽医体系与管理等方面的课程。
(四)选修课程(至少2门,4学分)
各单位根据培养目标确定,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培养特色与所设方向,开设具有针对性的课程,提倡开设技术类、实践类和管理类课程,突出区域特色和单位特点。
(五)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4学分)
在学期间,研究生必须完成2次文献阅读报告和2次专题报告,经考核合格,各记1学分。
(六)兽医实践(6学分)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接受1年动物诊疗、动物卫生与兽医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实践训练。实践训练应在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动物诊疗实践要求熟练掌握常见动物疾病诊断与治疗技术,并在某一方面有特长,对检查结果做出正确判断与解释,能够胜任动物医院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与兽医行业管理实践要求掌握我国动物卫生与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制定动物疫病预防与疫情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能够制定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能够组织实施动物检疫工作。
七、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密切结合实际,针对动物疫病防控、动物诊疗、兽药开发与使用、兽医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技术监督、政策法规、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应体现交叉性、应用性和创新性。
(二)论文形式
论文研究内容应体现系统性、完整性、创新性和应用性。可以对同一个问题进行不同层次的深入研究,也可以对同一个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横向研究。
1.专题研究类:研究的范围应有一定的广度,采集的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客观准确反映事物实际情况,应有典型案例分析,归纳总结出事物的规律,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案(病)例分析类:应有一定的案(病)例数量,对案(病)例的共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并在应用过程中取得实际效果。或者对某个有价值的疑难案(病)例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和完整地分析,获得有意义的结果,并可供今后的实践借鉴。
3.技术创新类:应建立新的技术方法或对现有的技术做出重要改进,并实施了应用,应用应有一定的规模或数量,或建立的方法提交申请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制品或产品研发类:应完成新产品实验室研发,或完成新产品的中间试验,或完成临床试验。
5.政策法规与系统管理类:应介绍问题提出的背景,分析国内外相关的进展与发展趋势,总结本地区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措施。论文应详细占有资料,有案例分析调查或统计数据。提出准确问题,原因分析应透彻,理论观点应符合实际,意见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三)论文评价
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及指导小组指导和认可,由攻读学位者本人完成。
论文评价应着重考察学生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研究的问题应有创新,成果应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或对生产管理有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或有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且有以下成果之一:
兽用制品证书(含正式证书颁发之前的批件);
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技术标准(含标准颁发之前的批件);
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兽医案(病)例的完整报告;
经鉴定的具有新属性的虫、菌、毒种;
被地、市级政府采纳的政策建议;
专利授权;
公开发表论文;
其它能够说明应用价值的证明文件。
论文应有至少3位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校外非教学单位专家至少2位。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5位专家组成(不含导师),其中要有至少1位校外非教学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加。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九、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文译名
全称:Doctor of Professional Degree in Veterinary Medicine
简称:PDVM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适应国家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的要求,面向动物诊疗机构、动物养殖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与营销企业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兽医行政管理、海关、兽医社会组织和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部门,培养从事动物诊疗、动物疫病检疫、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以及市场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水平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兽医现代化服务。
2.系统掌握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能够较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熟悉我国兽医事业的现状,了解国际兽医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3.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胜任执业兽医师或官方兽医工作。能独立担负兽医科技服务、技术监督、管理与开发、项目规划与实施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
报考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为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水生动物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一)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
(二)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四、培养与管理
培养过程由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研究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五、培养方向
涉及的核心方向为动物疾病诊疗、动物疫病防控与检疫、动物源食品安全、兽医公共卫生和兽药创制等。也涉及人兽共患病、比较医学、实验动物、中兽医、兽医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环境安全等。
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所在区域特点与需求,自设方向。所设方向至少应包括3个核心方向和1个特色方向。
六、课程设置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以兽医职业需求为导向,强化专业技能,注重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分必修课、选修课、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兽医实践四大类。必修课程应独立开设,可参照《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以保证专业学位的特点。
(一)公共课(4门6学分)
1.政治理论课(2学分)
2.外国语(2门3学分)
3.科研道德修养(1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至少2门,4学分)
建议开设现代动物生物化学、现代动物生理学、现代兽医免疫学、现代兽医病理学等。
(三)专业课(至少3门,6学分)
建议根据兽医职业需求,开设动物临床疾病诊疗、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源食品安全、兽医公共卫生、兽药创制与应用、兽医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课程。
(四)选修课程(至少4门,共8学分)
各单位根据培养目标确定,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培养特色与所设方向,开设具有针对性的课程,提倡开设技术类、实践类和管理类课程,突出区域特色和单位特点。
(五)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2学分)
在学期间,研究生必须完成1次文献阅读报告和1次专题报告,经考核合格,各记1学分。
(六)兽医实践(6学分)
在学期间应参加兽医实践,经考核合格,记6学分。
1.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实践场所:培养单位的兽医院或其他与培养单位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兽医实践部门。
动物诊疗实践要求在动物医院各科室轮岗。掌握常见动物疾病诊断与治疗技术,能够胜任化验室各项工作,熟悉动物医院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与兽医行业管理实践要求熟悉我国动物卫生与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动物疫病预防与疫情处理的主要技术与措施,掌握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法与手段,掌握动物检疫的法定程序与技术。
3.实践考核:实践结束应提交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由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七、学位论文
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小组集体指导。导师小组由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导师共同组成。
(一)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密切结合实际,针对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应有一定的新意和实用性。
(二)论文形式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可以采用调研报告、病例或案例分析、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以及管理决策和政策分析等形式。
(三)论文评价
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指导小组认可,由攻读学位者本人完成。论文评价应着重考察学生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研究的问题应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进展,成果应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或对生产管理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
调研报告要求客观真实,详细占有资料,分析透彻,讨论深入,能够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病例或案例分析要求有一定的病例或案例数量,对病例或案例的共性进行总结提炼。对疾病的治疗、防控措施采用得当,有借鉴意义。
技术创新要求建立新的技术方法或对现有的技术做出重要改进,对技术的各项指标有完整的试验验证,与已有的方法相比,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优越性,并实施应用。
产品研发要求完成产品的阶段性研发过程,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管理决策和政策分析要求提出问题准确,原因分析透彻,理论观点符合实际,意见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可以参加论文答辩,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非教学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
九、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文译名
全称:Master of Professional Degree in Veterinary Medicine
简称:PM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