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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级全国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纪要
日期:2012-12-30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2年12月29日,2012级全国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承办。

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承平、秘书长李祥瑞、委员汪明、王洪斌、秦爱建、郭霄峰,秘书处办公室成员,各兽医博士培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唐继卫处长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祥瑞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的议题为审核2012级各招生单位拟录取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入学资格;对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形式、录取分数线划定、考试内容等进一步总结和探讨。

陆承平副主任委员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唐继卫处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作为最早设立的博士专业学位之一,注重自身声誉,认真思考培养质量,在招生和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创造了一些模式,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具有特殊性和代表性。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专业学位教育将逐步发展和稳步增长,在职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了十多年了,有必要进行反思,并积极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各类别专业学位应积极制定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在招生制度、课程基本要求和评价体系、学位论文评价标准和要求,学位授权点的基本要求、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落实、实践基地建设、投入机制和管理体系方面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当前,积极推进投入机制改革并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发展目标,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继续深入推动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今后要进一步推动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完善培养方式,重点从学位授予标准、资格认证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严格培养过程。唐处长对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思路分别做了详细介绍,并对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下一步改革的思路和具体方向做了进一步阐述。他建议今后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的重点发展双证培养模式,并探索实行申请审核制,对报考资格进行限制,减少行政人员和管理人员报考比例,要规定最高学习期限,并进一步明确双证和单证培养模式的真正区别。

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吉林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七所兽医博士培养单位分别通报了本单位的报名、考试、拟录取考生的情况,与会的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对各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基本条件、报考资格、考试试卷等逐一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各招生单位质询。会议围绕兽医博士录取资格和录取率问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提出各招生单位兽医博士最终录取建议名单。

陆承平副主任委员在总结中指出,本次会议效率很高,培养单位之间达成了一致的共识,以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都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并对国务院专业学位处对本次会议的支持表示感谢。今后兽医专业学位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并考虑开展资格认证工作,要严把兽医博士质量,将守住学位的底线成为所有培养单位的神圣共识,要珍惜兽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的荣誉,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的兽医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全体参会成员对南京农业大学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会议期间,江苏省学位办杨晓江主任,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徐翔看望了与会代表。

     

       会议报名窗口

       (暂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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